关于做好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2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我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的学生);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4.残疾学生;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6.特困学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不得重复申领。

二、申领程序

(一)毕业生申请补贴

符合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补贴申请并在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butie.cnthr.com或通过手机端中天人力APP注册登录)。

申请材料包括:

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并标注个人手机号码);

3、本人天津市社保卡(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且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社保卡申请请联系12345咨询;

4、毕业生申请时须按《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进行系统申报;

(二)按不同类别需提供相关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毕业生本人页,低保手册原则上需有申报毕业生本人名字,若无需民政部门提供证明申报毕业生享受低保)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如果是存折或银行卡领取保障金,证明材料中应有“低保”等关键字)。

2、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的学生)

提交《扶贫手册》复印件且手册中需有申报毕业生本人名字。如本人未在扶贫手册人员名单中,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由相关部门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本复印件及贫困证明材料原件。

4、残疾学生

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6、特困学生

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

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三)审核公示

请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于9月25日前将以上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和及《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以及《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上交,审核人处副书记签字,填表人辅导员签字。附件2 请按照不同申报人员类别排序,纸质申报材料与附件2名单顺序一致。

学工部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市人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12333),并对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要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建利电话:60438402

地址:行政楼B区213室


附件一:《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




中共河北工业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