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MPA论文中期报告通知

2021级同学:

为提升论文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过程监督,MPA中心拟进行2021级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

2022年4月8日(周六)

二、报告地点

报告地点、具体分组将于正式报告前2天公布在中心主页上,请及时关注。

三、需要提交的文档

1.中期报告报名,请各位同学于3月28日前填写中期报告报名表。

【腾讯文档】2021级中期报告报名表

https://docs.qq.com/sheet/DT1BYa09Na1FGdHhs?tab=BB08J2

特别提示本学期仅有两次中期报告机会,如果延期报告不通过,只能秋季学期进行再次中期报告,将会导致论文延期。

2.中期报告审批表1份(双面打印,导师签字)。

3.中期报告(份数与所在评审组的评委数一致)。

4. 经导师审核通过的中期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姓名_论文题目)于2022年4月2日前提交腾讯文档。

【腾讯文档】2021级中期报告收集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29UcXJiTG9aaGhq

5.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8日中期报告开始前交给答辩秘书。

四、中期报告流程

1. 报告论文的研究目标和意义,论文已完成的核心内容,未来的论文思路和工作计划(10分钟左右)。

2. 评审组就论文中期进行提问和指导(20分钟左右)。

3. 评委对本组学生评议打分,评议不合格的同学报告不通过,修改完善后在一个月后两个月内进行再次中期报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位同学在该阶段要积极与导师沟通,撰写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前需由导师审核“中期报告”、签署“中期报告审批表”。

2. 如果中期报告的题目与开题报告不一致,需提前填写“论文修订题目申请表”,中期报告前请导师签字,报告中请评审小组给出是否继续进行研究的建议。

3. 在中期报告过程中,请同学们仔细听取中期评审小组提出的修改建议,中期报告结束后,请按照修改建议完善中期报告。

4. 中期报告结束一周内将“中期报告审批表”和“中期报告”上传到研究生教务系统。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21717385



附件1:MPA论文中期报告格式

附件2:MPA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审批表

附件3: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人文与法律学院)

附件4:MPA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

附件5:MPA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答辩记录表

附件6:论文修订题目申请表


MPA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