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23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做好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35人左右。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均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初试成绩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及确认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我校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复试科目等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查阅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报时以研招网报名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2.考生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必须填报完整,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暂定为相应学科门类或专业的国家线总分降10分,单科分降5分。实际复试分数要求及录取办法将在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中公布。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欢迎广大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择我校。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80

单位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214

邮政编码:300401

咨询电话:022-60438300

文章来源: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