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MPA阶段的学习,能够达到如下要求:

1.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2.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全球化的战略意识,具有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团队合作精神、敏捷的分析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

4.掌握英语,能顺利阅读公共管理相关英文资料,能用英语进行对外交往和处理对外事务;

5.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向

培养方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其对公共管理专门人才的需求以及我校的办学特色优势与公共管理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情况而设置。每个专业方向的选择人数需达到10人方能开设。今后还将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师资力量调整或新设专业方向。

(一)公共政策与区域治理

主要研究社会治理及区域治理中相关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监管、效果评估及优化对策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与依法行政

主要研究公共部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组织、执行、决策及法规政策适用等相关问题。

(三)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

主要研究政府管理过程中的政策制定、公共服务提供等问题。

(四)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

主要研究社会保障政策效果与完善、社会事务管理等相关问题。

三、学习年限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专业实践时间为0.3年,毕业论文时间为1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上课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

(一)课程学习

课程教学要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以夯实公共管理理论基础、提高公共管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核心,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多样化教学手段,加强案例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个案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增强教学吸引力和有效性。要致力于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激发MPA研究生学习内生动力,积极倡导自学,鼓励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鼓励聘请党政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家、校外导师集中授课或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聘请国外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探索采用“课堂教学+网络学习”的全方位综合教学模式。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应体现“集中与分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实践与论文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采取社会调查、政府咨询、出国访学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式方法,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训练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

(三)指导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生的全面指导工作;聘请党政机构领导、社会组织负责人、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外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为所指导的研究生创造条件进行学位论文的实践活动,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实践环节

(一)总体要求

构建符合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拓宽知识基础,提高职业素养,强化实践能力。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完善课程考核制度,创新考核方式,探索建立课程学习综合考核制度。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安排为1年。公共政治课为18学时1学分、外语为20学时1学分,其余课程均为16学时1学分。

(二)课程类型与学分要求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结构分为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8学分。其构成是:核心课程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选修课9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其他环节2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详细课程设置见附件1。

(三)社会实践要求

社会实践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安排缺乏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时间为0.5年。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段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具有三年以上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实习学分。

(四)其他培养环节

其他培养环节包括学术报告训练、学术活动和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

1.学术报告训练。硕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2次学术报告训练。第一次为开题报告;第二次为中期报告。每次学术报告要求至少有三名硕士生导师参加,对报告内容、质量写出评语,按“通过”或“不通过”给出成绩。不通过者须在1个月内重新做学术报告。

2.学术活动。硕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5次学术活动(包括听讲座、参加研讨会)并撰写总结报告。

3.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科研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必要环节。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以及毕业和学位要求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论文以专题研究为主,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对策研究等都可作为论文形式。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学位论文工作须经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

七、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38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通过学校学位委员会的审核,由河北工业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